明史·黄福传
作者 : 书摘天下 时间 : 2013-12-18 11:35:58 整理 : 古诗文网
《明史·列传第四十二》
原文:
黄福,字如锡,昌邑人。上书论国家大计。太祖奇之,超拜工部右侍郎。建文时,深见倚任。成祖列奸党二十九人,福与焉。成祖入京师,福迎附。李景隆指福奸党,福曰:“臣固应死,但目为奸党,则臣心未服。”帝置不问,复其官。未几,拜工部尚书。永乐三年,陈瑛劾福不恤工匠,改北京行部尚书。明年坐事,逮下诏狱,谪充为事官。已,复职,督安南军饷。
安南既平,郡县其地,命福以尚书掌布政、按察二司事。时远方初定,军旅未息,庶务繁剧。福随事制宜,咸有条理。上疏言:“交阯赋税轻重不一,请酌定,务从轻省。”又请:“循泸江北岸至钦州,设卫所,置驿站,以便往来。开中积盐,使商贾输粟,以广军储。官吏俸廪,仓粟不足则给以公田。”又言:“广西民馈运,陆路艰险,宜令广东海运二十万石以给。”皆报可。于是编氓籍,定赋税,兴学校,置官师。数召父老宣谕德意,戒属吏毋苛扰。一切镇之以静,上下帖然。时群臣以细故谪交阯者众,福咸加拯恤,甄其贤者与共事,由是至者如归。镇守中官马骐怙宠虐民,福数裁抑之。骐诬福有异志。帝察其妄,不问。仁宗即位,召还,命兼詹事,辅太子。福在交阯凡十九年。及还,交人扶携走送,号泣不忍别。福还,交阯贼遂剧,讫不能靖。仁宗崩,督献陵工。
福丰仪修整,不妄言笑。历事六朝,多所建白。公正廉恕,素孚于人。当官不为赫赫名,事微细无不谨。忧国忘家,老而弥笃。自奉甚约,妻子仅给衣食,所得俸禄,惟待宾客周匮乏而已。初,成祖手疏大臣十人,命解缙评之,惟于福曰:“秉心易直,确乎有守。”无少贬。
译文:
黄福,字如锡,昌邑人。曾上书论国家大计。太祖很赏识他,把他越级升为工部右侍郎。建文时期,他深受信任和倚重。成祖列出奸党二十九人,黄福是其中之一。成祖入京师后,黄福迎接并归附。李景隆指责黄福是奸党,黄福说:“臣固然应该死,但被看为奸党,则臣心中不服。”皇上置之不问,给他恢复了官职。不久,他被任命为工部尚书。永乐三年(公元1406年),陈瑛弹劾黄福不体恤工匠,他被改为北京行部的尚书。第二年因事获罪,被逮捕并被关押到牢狱中,被贬谪充当为事官。不久,他得以官复原职,督运安南军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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