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萧燧传

作者 : 书摘天下    时间 : 2013-12-16 10:46:11    整理 : 古诗文网
《宋史·萧燧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萧燧字照邻,临江军人。燧生而颖异,幼能属文。绍兴十八年,擢进士高第,授平江府观察推官。时秦桧当国,其亲党密告燧,秋试必主文①漕台,燧诘其故,曰:“丞相有子就举,欲以属公。”燧怒曰:“初试敢欺心耶!”桧怀之,既而被檄秀州,至则员溢,就院易一员往漕闱,秦熺果中前列。孝宗初,除诸王宫大小学教授。轮对②,论“官当择人,不当为人择官”。上喜,制《用人论》赐大臣。淳熙二年,进起居郎。先是,察官阙,朝论多属燧,以未历县,遂除左司谏。时宦官甘昪之客胡与可、都承旨王抃\之族叔秬皆持节于外,有所依凭,无善状,燧皆奏罢之。时复议进取,上以问燧,对曰:“今贤否杂揉,风俗浇淳③,兵未强,财未裕,宜卧薪尝胆以图内治。若恃小康,萌骄心,非臣所知。”上曰:“忠言也。”因劝上正纪纲,容直言,亲君子,远小人;近习有劳可赏以禄,不可假以权。上皆嘉纳。出知严州。严地狭财匮,始至,官镪④不满三千,燧俭以足用。二年之间,以其羡补积逋,诸邑皆宽。上方靳职名,非功不予,诏燧治郡有劳,除敷文阁待制,移知婺州。父老遮道。几不得行,送出境者以千数。婺与严邻,人熟知条教,不劳而治。岁旱,浙西常平司请移粟于严,燧谓:“东西异路,不当与,然安忍于旧治坐视?”为请诸朝,发太仓米振之。八年,召还,言:“江、浙再岁水旱,愿下诏求言,仍令诸司通融郡县财赋,毋但督迫。”十年,上言广西诸郡民身丁钱之弊。事多施行。庆典霈泽,丁钱减半,亦自燧发之。绍熙四年卒,年七十七。

译文:
    萧燧,字照邻,临江军人(军,宋代行政区划名,此处应与府州同级,隶属于路)。萧燧生下来就聪颖异常,自小就能写文章。绍兴十八年,考中进士,成绩列为优等(高第,考试成绩列为优等)。被授予平江府观察推官的官职(推官,掌管司法事务的官员)。当时秦桧主掌朝政,他的亲信密告萧燧,秋试时他一定会在漕司主持考试(漕台,即漕司,又称转运司,是转运使的官署。宋景佑年间,命各路转运司类试现任官员的亲戚,试法同州府解试,合格者参加省试,此后形成制度,即漕试。故漕司便有了主管考试的功能),萧燧追问其中的缘故,那人说:“丞相有个儿子要参加科举考试,想要把他托付给你。”萧燧愤怒地说:“刚刚当官就敢欺骗自己的良心吗!”秦桧对他怀恨在心,不久他就被调到秀州,到了那里官员的定额已经满了(员,官员的定额),萧遂到府院就任,换了一个人漕闱任职(漕闱,漕试试场),秦熺果然中举并名列前茅。孝宗初年,担任诸王宫大小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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