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梁鼎传

作者 : 书摘天下    时间 : 2016-12-04 20:32:47    整理 : 古诗文网
宋史·梁鼎传

原文
    粱鼎,字凝正,益州华阳人。太平兴国八年进士甲科,解褐大理评事、知秭归县,再迁著作佐郎。知吉州,民有萧甲者,豪猾为民患,鼎暴其凶状,杖脊黥面徙远郡。太宗尤赏其强干,代还,赐绯鱼,旧例当给银宝瓶带,太宗特以犀带赐之,记其名于御屏。
    至道初,鼎建议兴三白渠,及陈、许、邓等数州用水利垦田,事具《食货志》。徒陕西。二年五将分道击李继迁,李继隆擅出赤柽路无功,还奏军储失期,鼎坐削三任。复为殿中丞,领职如故。以母老求郡,历知徐、密二州。真宗践位,复旧官。时三司督逋负严急,有久被留系者,命鼎按籍详定,多所蠲免。逾月,拜右谏议大夫。
    时西鄙未宁,建议陕西禁解池盐,所在官鬻,诏从之。议者多言:“边民旧食青盐其价甚贱洎禁青盐以困贼令商贾入粟运解盐于缘边价直与蕃盐不相远故蕃部赍盐至者不能货鬻今若禁解池盐,与内地同价,则民必冒禁复市青盐,乃资盗粮也。”时刘综为陕西转运使,鼎奏罢之。综归朝,亦密陈其非便。鼎既行,即移文禁止盐商,所在约束乖当,延州刘廷伟、庆州郑惟吉皆不从规画。
    鼎奏运咸阳仓粟以实边,粟已陈腐,鼎即与民,俟秋收易新粟,朝廷闻而止之,上封章密陈其烦扰者甚众,鼎始谋多沮,遂令林特乘传与鼎等同议可否,于是依旧通盐商。鼎坐首议改作非是,诏罢度支使,守本官。未几,丁内艰,起复。卒,年五十二。
    鼎伟姿貌,磊落尚气,有介节,居官峻厉,名称甚茂。好学,工篆、籀。尝著《隐书》三卷,《史论》二十篇,《学古诗》五十篇。
 (选自《宋史•梁鼎传》,有删改)

译文
    梁鼎,字凝正,益州华阳人。太平兴国八年考中进士甲科,初次任职为大理评事、秭归县知县,又升任著作佐郎。任吉州知州,百姓有个叫萧甲的,横行奸诈,成为百姓一害,梁鼎揭露他的罪行,杖打他的脊背、刺面后流放到偏远地区。太宗特别赏识他的办事才能,梁鼎重新回朝廷任职,赏赐绯鱼,按惯例应当赏给他银宝瓶带,太宗特别用犀带赏赐他,把他的名字记在御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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