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刘衡

作者 : 书摘天下    时间 : 2013-12-13 09:54:02    整理 : 古诗文网
《清史稿·刘衡》原文及翻译

原文:
    刘衡,字廉舫,江西南丰人。嘉庆五年副榜贡生,充官学教习。十八年,以知县发广东。奉檄巡河,日夜坐卧舟中,与兵役同劳苦,俾不得通盗,河盗敛戢。署四会县,地瘠盗炽。衡团练壮丁,连村自保。詗捕会匪,焚其籍,以安反侧,只治渠魁①,众乃定。调暑博罗,城中故设征粮店数家。乡又设十站.民以为累。衡至即除之。俗多自戕,里豪蠹役杂持之,害滋甚。衡释诬滥,严惩主使,锢习一清。道光三年,授四川垫江,俗轻生亦如博罗,衡先事劝谕,民化之。获匪初犯者,曰:“饥寒迫尔。”给赀使自谋生,再犯不宥,匪辄感泣改行。调暑梁山.处万山中,去水道远,岁苦旱。衡相地修塘堰.以时蓄泄,为永久之计。捐田建屋,养孤贫,岁得谷数百石,上官下其法通省仿行。寻调巴县,为重庆府附郭,号难治。白役七千余人.倚食衙前。衡至,授皆无所得食,散为民.存百余人,备使令而已。岁欺,衡谓济荒之法,聚不如散,命各归各保,以便赈恤,是年虽饥不害。
    衡尝谓律意忠厚,本之为治,求达爱民之心。然爱民必先去其病民者,故恒寓宽于严。官民之阻隔,皆缘丁胥表里为奸。有诉讼.坐堂受牍,素书牒令原告交里正,转摄所讼之人,到即讯结。非重狱.不遣隶勾摄;即遣.必注隶之姓名齿貌于签。又令互相保结,设连坐法.蠹役无所施技。性素严,临讼辄霁颜,俾得通其情,抶不过十,惟于豪猾则痛惩不稍贷。尝访延士绅,周知地方利害,次第举革。待丞、尉、营弁必和衷,时周其乏。缓急可相倚。城乡立义学。公余亲课之。为治大要.以恤贫保富、正人心、端士习为主。总督戴三锡巡川东,其旁邑民诉冤者皆乞付刘青天决之,语上闻。
    擢绵州直隶州知州,室宗召对,嘉其公勤。每语人曰:“牧令亲民,随事可尽吾心;太守渐远民,安静率属而已。不如州县之得一意民事也。”然衡所在属吏化之,无厉民者。后椎河南开归陈许道。未几,病。久之,病不愈,遂乞归。数年始卒。博罗、垫江、榘山、巴县皆请祀之名宦祠。
    衡所著书,皆阅历有得之言,当世论治者,与汪辉祖学治臆说诸书同奉为圭臬。  (选白《清史稿>。有删改)

译文:
    刘衡。宇廉舫,江西南丰人。嘉庆五年考中副榜贡生,担任官学教习职务。(嘉庆)十八年.用知馆的官衔被调往广东。奉上级命令巡防黄河,每日每夜坐卧在船里,和服役的士兵一样辛劳受苦.使他们不能和盗贱相勾结,河盗收敛消失了。担任四会县县令,那里土地贫瘠,盗贼猖狂。刘衡集合壮丁一起训练,把村庄联合起来自卫。布告说抓住四会县的盗匪,就烧掉他的名字户册,来安稳那些不安心生活的盗贼,只惩治盗贼的首领,众盗于是平定下来。调任到博罗,博罗城原先设置了几家征收粮食的店铺。乡村里也设置了十处粮店.百姓认为负担重,刘衡到任后立即撤掉了它们。那里风俗习惯是相互杀伐,乡里的豪坤和谋取私利的差役变替把持着他们。危害更加厉害。刘衡释放被诬告滥捕的人,严惩主使的人,不好的不把生命当回事的风气习俗全部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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