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金濂传

作者 : 书摘天下    时间 : 2013-12-10 07:48:15    整理 : 古诗文网
《明史·金濂传》原文及翻译

原文:
    金濂,字宗瀚,山阳人。永乐十六年进士,授御史。尝言郡县吏贪浊,宜敕按察司、巡按御史察廉能者,如洪武间故事,遣使劳赉,则清浊分,循良劝。帝嘉纳之。用荐迁陕西副使。
    正统元年上书请补卫所缺官,益宁夏守兵,设汉中镇守都指挥使,多议行。三年擢佥都御史,参赞宁夏军务。濂有心计,善筹画,西陲晏然。时诏富民输米助边,千石以上褒以玺书。濂言边地粟贵,请并旌不及额者,储由此充。
    福建贼邓茂七等为乱,都督刘聚、都御史张楷征之,不克。十三年十一月大发兵,命宁阳侯陈懋等为将军往讨,以濂参军务。比至,御史丁瑄已大破贼。茂七死,余贼拥其兄子伯孙据九龙山,拒官军。濂与众谋,羸师诱之出,伏精兵,入其垒,遂擒伯孙。帝乃移楷讨浙寇,而留濂击平余贼未下者。会英宗北狩,兵事棘,召还。言者交劾濂无功,景帝不问,加濂太子宾客,给二俸。寻改户部尚书,进太子太保。
    时四方用兵,需饷急,濂综核无遗,议上撙节便宜十六事,国用得无乏。未几,上皇还。也先请遣使往来如初,帝坚意绝之。濂再疏谏,不听。初,帝即位,诏免景泰二年天下租十之三。濂檄有司,但减米麦,其折收银布丝帛者征如故。三年二月,学士江渊以为言,命部查理。濂内惭,抵无有。给事中李侃等请诘天下有司违诏故。濂恐事败,乃言:“银布丝帛,诏书未载,若概减免,国用何资?”于是给事中御史劾濂失信于民,为国敛怨,且讦其阴事。帝欲宥之,而侃与御史王允力争,遂下都察院狱。越三日释之,削宫保,改工部。吏部尚书何文渊言理财非濂不可,乃复还户部。濂上疏自理,遂乞骸骨,帝慰留之。东宫建,复宫保。寻复条上节军匠及僧道冗食共十事。五年卒官,以军功追封沭阳伯,谥荣襄。
    濂刚果有才,所至以严办称,然接下多暴怒。在刑部持法稍深。及为户部,值兵兴财诎,颇厚敛以足用云。(选自《明史·列传四十八》,有删节)

译文:
    金濂,字宗瀚,山阳人。永乐十六年(1418),中进士,被授予御史。他曾说郡县官员贪污,应敕令按察司、巡按御史考察廉洁能干的人,就如洪武年间的做法那样,再派使者去慰劳和奖赏,这样则官员清浊自分,守法而有治绩的官员也受到鼓励。皇上嘉许采纳了他的建议。因受推荐他升为陕西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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