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于志宁传

作者 :    时间 : 2016-06-05 23:01:31    整理 : 古诗文网
新唐书·于志宁传

原文
    于志宁,字仲谧,京兆高陵人。曾祖谨,有功于周,为太师、燕国公。父宣道,仕隋至内史舍人。大业末,志宁调冠氏县长,山东盗起,弃官归。
    高祖入关,率群从迎谒长春宫,诏授渭北道行军元帅府记室。贞观三年,为中书侍郎。太宗尝宴近臣,问:“志宁安在?”有司奏:“敕召三品,志宁品第四。”帝悟,特诏预宴,因加散骑常侍、太子左庶子。是时议立七庙,君臣请以凉武昭王为始祖,志宁以凉非王业所因,独建议违之。帝从之。尝谓志宁曰: “昔成王以周、召为师傅,日闻正道,习以成性。今太子幼,卿当辅以正道,无使邪僻启其心。勉之,官赏可不次得也。”太子承乾数有过恶,志宁欲救止之,上《谏苑》以讽。帝见大悦,赐黄金十斤、绢三百匹。俄兼詹事以母丧免有诏起复本官固请终丧帝遣中书侍郎岑文本敦譬曰忠孝不两立今太子须人教约卿强起为我卒辅道之志宁乃就职时太子以农时造曲室,累月不止,又好音乐过度。志宁谏,太子不纳。太子败,帝知状,谓曰:“闻公数谏,承乾不听公,故至此。”是时宫臣皆罪废,独志宁蒙劳勉。
    永徽四年,陨石十八于冯翊,高宗问曰:“此何祥也?朕欲悔往脩来以自戒,若何?”志宁对:“《春秋》:‘陨石于宋五。’内史曰:‘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物固有自然,非一系人事。虽然,陛下无灾而戒,不害为福也。”俄迁太傅。尝与右仆射张行成、中书令高季辅俱赐田,志宁奏:“臣家自周魏来,世居关中,赀业不坠。今行成、季辅始营产土,愿以臣有余赐不足者。”帝嘉之,分其田以与二人。
    显庆四年,以老乞骸骨,诏解仆射,更拜太子太师,仍同中书门下三品。王皇后之废,长孙无忌、褚遂良固争不见从,志宁不敢言。武后以其不右己,衔之,后因杀无忌,坐免官,出为荥州刺史,改华州,听致仕。卒,年七十八,谥曰定。 (节选自《新唐书·于志宁传》)

译文
    于志宁,字仲谧,京兆高陵县人。曾祖父名谨,在北周立有功劳,授太师官衔,封燕国公爵号。父亲名宣道,在隋朝官至内史舍人。炀帝大业末年,于志宁被选调为冠氏县长,山东发生暴乱,他弃官回家了。
    高祖李渊进入关中时,于志宁带领随从到长春宫迎接拜见他,高祖下诏授予他渭北道行军元帅府记室。贞观三年,于志宁担任中书侍郎。太宗李世民曾经设宴款待亲近的朝臣,问:“于志宁在哪儿?”主管官吏禀奏:“敕令召见三品及三品以上官员,于志宁是第四品。”太宗明白过来了,特地诏令他参加宴会,当即授予他散骑常侍、太子左庶子等官职。当时商议建立供奉皇家祖先的七庙,大家都把希望把凉武昭王李暠奉为始祖,于志宁认为凉武昭王并未开创大唐帝业的根基,只他一个人的意见跟大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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