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第一百九十六卷(唐纪)(7)

作者 : 司马光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9-30 整理 : 古诗文网

  [21]毫州刺史裴行庄奏请伐高丽,上曰:“高丽王武职贡不绝,为贼臣所弑,朕哀之甚深,固不忘也。但因丧乘乱而取之,虽得之不贵。且山东弊,吾未忍言用兵也。”
  [21]毫州刺史裴行庄上奏疏请求讨伐高丽,太宗说:“高丽国王高武每年贡赋不断,被贼臣杀死后,朕非常哀痛,一直不能忘怀。但其新丧国王,乘乱而攻取,即使得胜也不足为贵,而且关东地区民生凋敝,朕实在不忍心谈用兵呀。”
  [22]高祖之入关也,隋武勇郎将冯党仁弘将兵二千余人归高祖于蒲阪,从平京城,寻除陕州总管,大军东讨,仁弘转饷不绝,历南宁、戎、广州都督。弘有材略,所至著声迹,上甚器之。然性贪,罢广州,为人所讼,赃百余万,罪当死。上谓侍臣曰:“吾昨见大理五奏诛仁弘,哀其白首就戮,方晡食,遂命撤案;然为之求生理,终不可得。今欲曲法就公等乞之。”十二月,壬午朔,上复召五品已上集太极殿前,谓曰:“法者,人君所受于天,不可以私而失信。今朕私党仁弘而欲赦之,是乱其法,上负于天。欲席藁于南郊,日一进蔬食,以谢罪于天三日。”房玄龄等皆曰:“生杀之柄,人主所得专也,何至自贬责如此!”上不许,群臣顿首固请于庭,自旦至日昃,上乃降手诏,自称:“朕有三罪:知人不明,一也;以私乱法,二也;善善未赏,恶恶未诛,三也。以公等固谏,且依来请。”于是黜仁弘为庶人,徙钦州。
  [22]当年唐高祖李渊进入关东时,隋朝武勇郎将冯人党仁弘率部下二千多人在蒲阪归附高祖皇帝,并且跟随他平定了京城。不久官拜陕州总管,唐朝大军讨王世充时,党仁弘负责转运粮饷,没有断绝,历任南宁州、戎州、广州都督。仁弘有才识韬略,所到之处均留有声誉,太宗十分器重他。然而性情贪婪,被罢免广州都督,被人控告,贪赃一百多万,其罪应当处死刑。太宗对身边大臣说:“朕昨天看见大理寺五次上奏请求处死仁弘,朕可怜他白发苍苍而被处斩,正吃晚饭,便命令把食案撤掉;然而想为他求条生路,最终也难以找到理由。如今只想变通法令请求你们同意免他一死。”十二月,壬午朔(初一),太宗又召见五品以上官员齐集太极殿前,对他们说:“法令,是君王受命于上天所得,不可因私情而失信。如今朕偏袒党仁弘想要宽赦他,这是淆乱法度,有负于上天。朕想要在南郊坐在席子上,每日只进一次素食,用三天时间向上天谢罪。”房玄龄等人都劝道:“生杀的权柄,都掌握在皇上一人手中,何至于如此自我贬损呢?”太宗不答应,众位大臣一再磕头请求,从早晨直到傍晚,太宗才降下诏书说:“朕有三项罪过:识别人而不能明察,是一罪;因私情淆乱法令,是二罪;亲近善人而未予赏赐,讨厌恶人而未予诛罚,是三罪。因为你们执意苦谏,暂且依说情者。”于是将党仁弘废黜为平民,流放到钦州。
  [23]癸卯,上幸骊山温汤;甲辰,猎于骊山。上登山,见围有断处,顾谓左右曰:“吾见其不整而不刑,则堕军法;刑之,则是吾登高临下以求人之过也。”乃托以道险,引辔入谷以避之。乙巳,还宫。
  [23]癸卯(二十二日),太宗巡幸骊山温泉;甲辰(二十三日),在骊山打猎。太宗登上骊山,看见围墙有断垣处,回头对身边人说:“我看见没整治的地方不加治理,则是在败坏军纪;如果加以整治呢,又象是我居高临下在寻找别人的过失。”于是推托道路险恶,牵马进入山谷以回避此处。乙巳(二十四日),返回宫中。
  [24]刑部以“反逆缘坐律兄弟没官为轻,请改从死。”敕八座议之,议者皆以为“秦、汉、魏、晋之法,反者皆夷三族,今宜如刑部请为是。”给事中崔仁师驳曰:“古者父子兄弟罪不相及,柰何以亡秦酷法变隆周中典!且诛其父子,足累其心,此而不顾,何爱兄弟!”上从之。
  [24]刑部认为:“反叛等大罪依连坐法令,兄弟没官为奴处罚太轻,请求改为一并处死。”太宗敕令尚书省仆射以及六部尚书共同议定,议者都认为:“秦、汉、魏、晋的法律,谋反罪都要夷灭三族,如今应当改用刑部的请求为是。”给事中崔仁师反驳说:“古时候父子兄弟犯罪互不相关,为什么要用亡秦的严刑酷法来改变使周朝兴隆的中典呢?而且诛杀其父子,已经足以累及其心灵,这一点都不顾及,又如何谈到爱惜他们的兄弟呢?”太宗听从他的意见。  
  [25]上问侍臣曰:“自古或君乱而臣治,或君治而臣乱,二者孰愈?”魏徵对曰:“君治则善恶赏罚当,臣安得而乱之!苟为不治,纵暴愎谏,虽有良臣,将安所施!”上曰:“齐文宣得杨遵彦,非君乱而臣治乎?”对曰:“彼才能救亡耳,乌足为治哉!”
  [25]太宗问身边大臣:“自古以来有时是君主昏愦而臣下清明,有时又是君主清明而臣下昏乱,二者之间哪个更厉害些?”魏徵答道:“君主清明则善恶赏罚得当,臣下如何能够作乱!如果不清明,放纵暴虐刚愎自用,即使有良臣在身旁,又有何作为?”太宗说:“齐文宣帝身边有个杨遵彦,难道不是君主昏愦而臣下清明吗?”答道:“他也只能延缓灭亡而已,如何谈得上治理好朝政呢?”
十七年(癸卯、643)
  十七年(癸卯,公元643年)
  [1]春,正月,丙寅,上谓群臣曰:“闻外间士人以太子有足疾,魏王颖悟,多从游幸,遽生异议,徼幸之徒,已有附会者。太子虽病足,不废步履。且《礼》,嫡子死,立嫡孙。太子男已五岁,朕终不以孽代宗,启窥窬之源也!”
  [1]夏季,正月,丙寅(十五日),太宗对大臣们说:“听说外面士大夫传言承乾太子有脚病行走不便,魏王李泰聪颖悟性高,由于李泰多次跟随朕游幸,便突生疑义,一些别有企图的人,已有附会其法的。太子虽然脚有病,但并不妨碍行走。而且依据《礼记》:嫡长子死,应立嫡长孙。承乾的儿子已有五岁,朕终究不会以庶子取代嫡生子,来开启觊觎皇位的根源。”
  [2]郑文贞公魏徵寝疾,上遣使者问讯,赐以药饵,相望于道。又遣中郎将李安俨宿其第,动静以闻。上复与太子同至其第,指衡山公主欲以妻其子叔玉。戊辰 ,徵薨,命百官九品以上皆赴丧,给羽葆鼓吹,陪葬昭陵。其妻裴氏曰:“徵平生俭素,今葬以一品羽仪,非亡者之志。”悉辞不受,以布车载柩而葬。上登苑西楼,望哭尽哀。上自制碑文,并为书石。上思徵不已,谓侍臣曰:“人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见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魏徵没,朕亡一镜矣!”
  [2]郑文贞公魏徵卧病不起,太宗派人前去问讯,赐给他药饵,送药的人往来不绝。又派中郎将李安俨在魏徵的宅院里留宿,一有动静便立即报告。太宗又和太子一同到其住处,指着衡山公主,想要将她嫁给魏徵的儿子魏叔玉。戊辰(十七日),魏徵去世,太宗命九品以上文武百官均去奔丧,赐给手持羽葆的仪仗队和吹鼓手,陪葬在昭陵。魏徵的妻子说:“魏徵平时生活检朴,如今用鸟羽装饰旌旗,用一品官的礼仪安葬,这并不是死者的愿望。”全都推辞不受,仅用布罩上车子载着棺材安葬。太宗登上禁苑西楼,望着魏徵灵车痛哭,非常悲哀。太宗亲自撰写碑文,并且书写墓碑。太宗不停地思念魏徵,对身边的大臣说:“人们用铜做成镜子,可以用来整齐衣帽,将历史做为镜子,可以观察到历朝的兴衰隆替,将人比做一面镜子,可以确知自己行为的得失。魏徵死去了,朕失去了一面绝好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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