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第一百二十四卷(宋纪)(12)

作者 : 司马光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9-07 整理 : 古诗文网

  二十三年(丙戌、446)
二十三年(丙戌,公元446年)
  [1]春,正月,庚申,尚书左仆射孟罢。
  [1]春季,正月,庚申(初六),刘宋尚书左仆射孟被免职。
  [2]戊辰,魏主军至东雍州,临薛永宗垒,崔浩曰:“永宗未知陛下自来,众心纵弛。今北风迅疾,宜急击之。”魏主从之,庚午,围其垒。永宗出战,大败,与家人皆赴汾水死。其族人安都先据弘农,弃城来奔。
  [2]戊辰(十四日),北魏国主率领军队来到东部的雍州,临近薛永宗的城堡,崔浩说:“薛永宗不知道陛下您亲自前来,他们的军心一定放纵松驰。现在正是北风又急又快的时候,我们应该趁此机会赶快攻打。”拓跋焘同意他的意见。庚午(十六日),北魏军队包围了薛永宗营垒。薛永宗出来迎战,结果大败,他和家里人都投入汾水自杀。他的同族人薛安都在此之前据守弘农,听到这个消息后,放弃了弘农而投奔刘宋。
  辛未,魏主南如汾阴,济河,至洛水桥。闻盖吴在长安北,帝以渭北地无谷草,欲渡渭南,循渭而西;以问崔浩,对曰:“夫击蛇者先击其首,首破则尾不能掉。今盖吴营去此六十里,轻骑趋之,一日可到,到则破之必矣。破吴,南向长安亦不过一日,一日之乏,未至有伤。若从南道,则吴徐入北山,猝未可平。”帝不从,自渭南向长安,庚辰,至戏水。吴众闻之,悉散入北地山,军无所获。帝悔之。二月,丙戌,帝至长安,丙申,如,历陈仓,还,如雍城,所过诛民、夷与盖吴通谋者。乙拔等诸军大破盖吴于杏城。
  辛未(十七日),北魏国主拓跋焘南去汾阴,渡过黄河,来到洛水桥。听说盖吴驻扎在长安北边,拓跋焘认为渭河以北没有粮食和青草,就打算渡到渭河的南部,沿着渭河向西挺进。拓跋焘问崔浩这个想法如何,崔浩回答说:“打蛇的人先打蛇头,头被击坏,尾巴就无法调动了。如今盖吴营地与我们相距六十里,派轻骑前去攻打,一天就能到了,到达那里,就一定能击败盖吴。打败盖吴后,我们再南下长安也不过一天,多一天的辛苦并不会有什么损失。如果从渭河之南进发,盖吴就会从容地进入北山,我们一下子是平定不了他们的。”拓跋焘没有按照崔浩说的去做,而从渭河南岸向长安进发。庚辰(二十六日),军队到达戏水。盖吴众人得到消息,全都分散进入北山,北魏军队没有什么收获。拓跋焘为此非常后悔。二月,丙戌(初二),拓跋焘到达长安,丙申(十二日),到达,又经过陈仓,尔后返回,前往雍城,所过之处,凡遇到汉人、夷蛮与盖吴串通的人一律诛杀。乙拔等各军在杏城大败盖吴。
  吴复遣使上表求援,诏以吴为都督关·陇诸军事、雍州刺史、北地公,使崐雍、梁二州发兵屯境上,为吴声援;遣使赐吴印一百二十一纽,使吴随宜假授。
  盖吴又派使节去刘宋呈上奏表请求救援,文帝下诏任命盖吴为都督关、陇诸军事、雍州刺史,封为北地公。然后又派雍、梁二州出动军队驻扎在边境,作为盖吴的声援后盾。派遣使节赐给盖吴一百二十一个大印,让盖吴随时代替朝廷封赐官爵。
  [3]初,林邑王范阳迈,虽进使入贡,而寇盗不绝,使贡亦薄陋;帝遣交州刺史檀和之讨之。南阳宗悫,家世儒素,悫独好武事,常言”愿乘长风破万里浪。”及和之伐林邑,悫自奋清从军,诏以悫为振武将军,和之遣悫为前锋。阳迈闻军出,遣使请还所掠日南民,输金一万斤,银十万斤。帝诏和之:“若阳迈果有款诚,亦许其归顺。”和之至朱梧戍,遣府户曹参军姜仲基等诣阳迈,阳迈执之;和之乃进军围林邑将范扶龙于区粟城。阳迈遣其将范毗沙达救之,宗悫潜兵迎击毗沙达,破之。
  [3]当初,林邑王范阳迈虽然派遣使节向刘宋朝廷进贡,但依旧不断犯事骚扰,他们进献的贡品很少而且简陋。于是,文帝派交州刺史檀和之去讨伐林邑。南阳人宗世世代代都是清白的儒士,只有宗欢军事,他常常说:“我愿乘长风破万里浪。”檀和之要去讨伐林邑时,宗告奋勇请求从军,文帝任命宗振武将军,檀和之派宗前锋。范阳迈听说宋军要来讨伐,就派使节请求文帝还回所掳掠的日南老百姓,并用一万斤黄金、十万斤白银作为赎金。文帝给檀和之下诏说:“如果范阳迈真的有这么大的诚意,应该允许他归顺。”檀和之到达朱梧戍,派府户曹参军姜仲基等人前去拜访范阳迈,范阳迈却把他们抓了起来。于是,檀和之率兵包围了林邑将领范扶龙所驻守的区粟城。范阳迈派他的大将范毗沙达前去营救,宗悄悄派兵迎击范毗沙达把他打得大败。
  [4]魏主与崔浩皆信重寇谦之,奉其道。浩素不喜佛法,每言天魏主,以为佛法虚诞,为世费害,宜悉除之。及魏主讨盖吴,至长安,入佛寺,沙门饮从官酒;从官入其室,见大有兵器,出以白帝,帝恕曰:“此非沙门所用,必与盖吴通谋,欲为乱耳。”命有司按诛阖寺沙门,阅其财产,大得酿具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以万计,又为窟室以匿妇女。浩因说帝悉诛天下沙门,毁诸经像,帝从之。寇谦之与浩固争,浩不从。先尽诛长安沙门,焚毁经像,并敕留台下四方,令一用长安法。诏曰:“昔后汉荒君,信惑邪伪以乱天常,自古九州之中,未尝有此。夸诞大言,不本人情,叔季之世,莫不眩焉。由是政教不行,礼义大坏,九服之内,鞠为丘墟。朕承天绪,欲除伪定真,复羲、农之治,其一切荡除,灭其踪迹。自今已后,敢有事胡神及造形像泥人、铜人者门诛。有非常之人,然后能行非常之事,非朕孰能去此历代之伪物!有司宣告征镇诸军、刺史,诸有浮图形象及胡经,皆击破焚烧,沙门无少长悉坑之!”太子晃素好佛法,屡谏不听;乃缓宣诏书,使远近豫闻之,得各为计,沙门多亡匿获免,或收藏经像,唯塔庙在魏境者无复孑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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