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第一百二十二卷(宋纪)(4)

作者 : 司马光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9-07 整理 : 古诗文网

  [23]壬申,魏主诏曰:”今二寇摧殄,将偃武修文,理废职,举逸民。范阳卢玄、博陵崔绰、赵郡李灵、河间邢颖、勃海高允、广平游雅、太原张伟等,皆贤隽之胄,冠冕周邦。易曰:“‘我有好爵,吾与尔縻之。’如玄之比者,尽敕州郡以礼发遣。”遂征玄等及州郡所遣至者数百人,差次叙用。崔绰以母老固辞。玄等皆拜中书博士。玄,谌之曾孙;灵,顺之从父兄也。
   [23]壬申(二十五日),北魏国主拓跋焘下诏说:“如今宋夏二寇已经分别被我们击败和消灭了,我们将停止武备,发展文事。整顿过去被废驰和忽略的工作,荐举过去隐居不出来做官的人。范阳人卢玄、博陵人崔绰、赵郡人李灵、河间人邢颖、勃海人高允、广平人游雅、太原人张伟等人,都是圣贤的后裔,他们的才干在地方州郡都是第一流的。《易经》说:‘我有好的酒器,和你一起享用。’凡是才华能与卢玄相仿佛的,各州郡都要遵照朝廷的敕令,礼敬贤才并把他们送京师来。”于是,征召卢玄等人以及地方州郡荐举的贤士几百人来京,依照他们的能力,分别委以官职。崔绰因为母亲年迈,坚决拒绝作官。卢玄等人都被授予中书博士。卢玄是卢谌的曾孙。李灵是李顺的堂兄。
  玄舅崔浩,每与玄言,辄叹曰:“对子真使我怀古之情更深。”浩欲大整流品,明辨姓族。玄止之曰:“夫创制立事,各有其时;乐为此者,讵有几人!宜加三思。”浩不从,由是得罪于众。
  卢玄的舅舅是司徒崔浩,崔浩每次跟卢玄谈话,常常叹息说:“面对卢(玄)子真,使我思古之幽情更深。”当时,崔浩打算严格整顿朝中官员的流品,辨明官员的出身和姓氏等级。卢玄劝阻他说:“创立一种制度,改革现行的规章,必须因时而宜。赞成您这项措施的,能有几个人!希望您能三思而行。”崔浩没有听从,因此便得罪了许多大臣。
  [24]初,魏昭成帝始制法令:“反逆者族;其馀当死者听入金、马赎罪;杀人者听与死家牛马、葬具以平之;盗官物,一备五;私物,一备十。”四部大人共坐王庭决辞讼,无系讯连逮之苦,境内安之。太祖入中原,患前代律令峻密,命三公郎王德删定,务崇简易。季年被疾,刑罚滥酷;太宗承之,吏文亦深。冬,十月,戊寅,世祖命崔浩更定律令,除五岁、四岁刑,增一年刑;巫蛊者,负羊、抱犬沈诸渊。初令官阶九品者得以官爵除刑。妇人当刑而孕,产后百日乃决。阙左悬登闻鼓以达冤人。
   [24]当初,北魏昭成帝时开始制定法令:“谋反叛逆者诛灭全族;其他犯有死罪的人可以缴纳金钱、马匹赎罪;杀人凶手允许他们给死者家属牛马、葬具私自和解;盗窃官府财物,偷一赔五;盗窃私物,偷一赔十。”当时,四部总监共同坐在公堂之上,一道处理诉讼案件,从没有羁押、囚禁、久拖不决的苦处,境内安定。道武帝拓跋进入中原以后,认为前代的法律过于苛刻严密,于是,命令三公郎王德重新删改,制定新的法律,一切都以简单易懂为原则,拓跋晚年身患重病,滥施刑罚,法律残酷。明元帝拓跋嗣继位后,继承了前代的法律制度,对官吏权限职责等的规定,也有些过于苛刻。冬季,十月,戊寅(初一),太武帝拓跋焘命令司徒崔浩重新制定法令,废除了五年、四年有期徒刑,增设一年有期徒刑。用巫术毒害人的人,身背黑色羊,胸前抱狗,投入河潭。新定法令,凡官阶在九品之内的官员犯法,可以用官职和爵位赎罪。妇人当执行死刑而怀有身孕的,生产一百天后再予处决。又规定在宫阙的左边悬挂登闻鼓,使有冤情的人,能够击鼓申冤。
  [25]魏主如漠南。十一月,丙辰,北部敕勒莫弗库若干帅所部数万骑,驱鹿数百万头,诣魏主行在。魏主大猎以赐从官,十二月丁丑,还宫。
   [25]北魏国主拓跋焘前往漠南。十一月,丙辰(初十),北方敕勒部落酋长库若干,率领他的部众数万名骑兵,驱赶着几百万头的鹿群,拜谒拓跋焘的行宫。于是,拓跋焘举行大规模的狩猎,赏赐随从的官员。十二月,丁丑(初一),拓跋焘回宫。
  [26]是岁,凉王改元义和。
   [26]本年,北凉改年号为义和。
  [27]林邑王范阳迈寇九德,交州兵击却之。
   [27]林邑王范阳迈,攻击刘宋的九德郡,刘宋交州军队击退了他们。
  九年(壬申、432)
   九年(壬申,公元432年)
  [1]春,正月,丙午,魏主尊保太后窦氏为皇太后,立贵人赫连氏为皇后,子晃为皇太子;大赦;改元延和。
   [1]春季,正月,丙午(初一),北魏国主拓跋焘,尊封他的乳母保太后窦氏为皇太后。封贵人赫连氏为皇后,封儿子拓跋晃为皇太子,大赦天下,改年号为延和。
  [2]燕王立慕容后之子王仁为太子。
   [2]北燕王冯弘封慕容皇后的儿子冯王仁为太子。
  [3]三月,庚戌,卫将军王弘进位太保,加中书监。丁巳,征南大将军檀道济进位司空,还镇寻阳。
   [3]三月,庚戌(初六),刘宋卫将军王弘晋升为太保,加授中书监。丁巳(十三日),征南大将军檀道济晋升为司空,回寻阳镇守。
  [4]壬申,吐谷浑王慕送赫连定于魏,魏人杀之。慕上表曰:“臣俘擒僭逆,献捷王府,爵秩虽崇而土不增廓,车旗既饰而财不周赏;愿垂鉴察。”魏主下其议。公卿以为:“慕所致唯定而已,塞外之民皆为己有,而贪求无厌,不可许也。”魏主乃诏曰:”西秦王所得金城、罕、陇西之地,朕即与之,乃是裂土,何须复廓。西秦款至,绵绢随使疏数,临时增益,非一赐而止也。”自是慕贡使至魏者稍简。
来源栏目: http://www.shuzhai.org/gushi/tongjian/
本文链接: http://www.shuzhai.org/gushi/tongjian/6374.html
转载分享本站内容,请保留文章来源信息和原文链接!

喜欢此文的还喜欢。。

本文标签:资治通鉴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