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第一百一十六卷(晋纪)(15)

作者 : 司马光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9-07 整理 : 古诗文网

  檀诸诚皆降于炽磐,独尉贤政屯浩,固守不下。炽磐遣人谓之曰:“乐都已溃,卿妻子皆在吾所,独守一城,将何为也?”贤政曰:“受凉王厚恩,为国藩屏。虽知乐都已陷,妻子为禽,先归获赏,后顺受诛;然不知主上存亡,未敢归命;妻子小事,岂足动心!若贪一时之利,忘委付之重者,大王亦安用之!”炽磐乃遣虎台以手书谕之,贤政曰:“汝为储副,不能尽节,而缚于人,弃父忘君,堕万世之业,贤政义士,岂效汝乎!”闻檀至左南,乃降。
  南凉王秃发檀所属的各城守将,都投降了乞伏炽磐,唯独驻守在浩的尉贤政坚守城池,不肯出降。乞伏炽磐派人质问他说:“乐都已经陷落,你的妻子儿女都被我们俘虏,你固守一座孤城,究竟是为什么?”尉贤政说:“我蒙受凉王的厚恩,作为国家的藩镇屏障,虽然知道乐都已经陷落,妻子儿女已经被擒,先投降可以得到奖赏,后归顺难免被杀,但是,我现在并不知道主上是存是亡,所以还不敢前去归附受命。妻子儿女与国家来比,实在是小事,怎能足以使我动摇信念呢?如果贪图一时的小利,而却忘了朝廷托付给我的重任,你们大王又怎么能擢用我呢?”乞伏炽磐于是命令秃发虎台亲手写 信让他投降,尉贤政说:“你身为国家的王储副手,不能尽守操节,却被人两手反绑,抛弃老父忘记国君,使国家的万世伟业受到摧折,我尉贤政是忠义之士,怎么能效法你呢!”等到他听说秃发檀已经到左南城,这才投降。
  炽磐闻檀至,遣使郊迎,待以上宾之礼。秋,七月,炽磐以檀为骠骑大将军,赐爵左南公,南凉文武,依才铨叙。岁余,炽磐使人鸩檀;左右请解之,檀曰:“吾病岂宜疗邪!”遂死,谥曰景王。虎台亦为炽磐所杀。檀子保周、贺。俱延子覆龙,利鹿孤孙副周,乌孤孙承钵,皆奔河西王蒙逊,久之,又奔魏。魏以保周为张掖王,覆龙为酒泉公,贺西平公,副周永平公,承钵昌松公。魏主嗣爱贺之才,谓曰:“卿之先与朕同源,赐姓源氏。”
  乞伏炽磐听说秃发檀来到,使派遣使节到郊外迎接,用对待上宾的礼节对待他。秋季,七月,乞伏炽磐任命秃发檀为骠骑大将军,赐封为左南公爵,其他南凉的文武官员也都按照他们各自的才能,依次录用。一年多以后,乞伏炽磐派人用药酒去毒杀秃发檀,他的左右侍从请求为他解毒,秃发檀说:“我的病难道还要去治吗?”于是死去,谥号为景王。秃发虎台也被乞伏炽磐杀死。秃发檀的其他几个儿子秃发保周、秃发贺,秃发俱延的儿子秃发覆龙,秃发利鹿孤的孙子秃发副周,秃发乌孤的孙子秃发承钵,都逃去投奔河西王沮渠蒙逊,很久之后,又投奔北魏。北魏封秃发保周为张掖王,封秃发覆龙为酒泉公,封秃发贺为西平公,封秃发副周为永平公,封秃发承体为昌松公。北魏国主拓跋嗣喜爱秃发贺的才能,对他说:“你的祖先与我是同一个起源,就赐你姓源吧!”
  [16]八月,戊子,魏主嗣遣马邑侯陋孙使于秦,辛丑,遣谒者于什门使于燕,悦力延使于柔然。于什门至和龙,不肯入见,曰:“大魏皇帝有诏,须冯王出受,然后敢入。”燕王跋使人牵逼令入;什门见跋不拜,跋使人按其项,什门曰:“冯王拜受诏,吾自以宾主致敬,何苦见逼邪!”跋怒,留什门不遣,什门数众辱之。左右请杀之,跋曰:“彼各为其主耳。”乃幽执什门,欲降之,什门终不降,久之,衣冠弊坏略尽,虮虱流溢;跋遗之衣冠,什门皆不受。
  [16]八月,戊子(初一),北魏国主拓跋嗣派遣马邑人侯陋孙去后秦出使,辛丑(十四日),又派遣谒者于什门去北燕出使,派遣悦力延去柔然出使。于什门抵达和龙,不肯进去拜见,说:“大魏国皇帝有诏,必须冯王出来受诏之后,我才敢进去。”北燕王冯跋派人牵着他迫使他进来。于什门看见冯跋又不跪拜施礼,冯跋让人按他的脖子,强行使礼,于什门说:“冯王先来拜受诏书,我自己使会以宾主的礼仪向你致敬,何苦这般逼迫我呢?”冯跋大怒,把于什门扣留下来,不让他回去。于什门几次当众侮辱冯跋。冯跋的侍从们请求杀了他,冯跋说:“他这不过是为效忠自己的主人罢了。”于是,把于什门软禁起来,打算招降他,于什们最终也没有投降。过了很久,他的衣服帽子完全破旧,虱子、虮子到处都是,冯跋送给他新的衣帽,于什门全不接受。
  [17]魏主嗣以博士王谅为平南参军,使以平南将军、相州刺史尉太真书与太裕相闻。太真,古真之弟也。
   [17]北魏国主拓跋嗣任命博士王谅为平南参军,让他以平南将军、相州刺史尉太真的名义写信给东晋太尉刘裕,致以问侯。尉太真是尉古真的弟弟。
  [18]九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18]九月,丁巳逆(初一),出现日食。
  [19]冬,十月,河南王炽磐复称秦王,置百官。
   [19]冬季,十月,河南王乞伏炽磐再一次号称“秦王”,设置文武百官。
  [20]燕主跋与夏连和,夏王勃勃遣御史中丞乌洛孤如燕莅盟。
   [20]北燕王冯跋与夏国联合,夏王赫连勃勃派遣御史中丞乌洛孤前往北燕签订盟约。
  [21]十一月,壬午,魏主嗣遣使者巡行诸州,校阅守宰资财,非家所赍,悉簿为赃。
   [21]十一月,壬午(二十七日),北魏国主拓跋嗣派遣使者到各州巡察,检查核对守宰等地方官的资产钱财,凡不是从家里自己带出来的东西,全部当作赃物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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