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第一百零七卷(晋纪)(9)

作者 : 司马光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9-06 整理 : 古诗文网

  [18]燕乐浪悼王温为冀州刺史,翟辽遣丁零故堤诈降于温帐,乙酉,刺温,杀之,并其长史司马驱,帅守兵二百户奔西燕。燕辽西王农邀击刺温者于襄国,尽获之,惟堤走免。
   [18]后燕乐浪悼王慕容温任冀州刺史,翟辽派遣部下丁零人故堤去慕容温帐下诈降。乙酉(初四),故堤刺杀了慕容温和他的长史司马驱,然后带着守卫部队的二百户人家逃奔西燕。后燕辽西王慕容农在襄国拦击参预刺杀司马温的人,并且全部抓获,只有故堤逃走而幸免。
  [19]十一月,罕羌彭奚念附于乞伏乾归,以奚念为北河州刺史 。
   [19]十一月,罕部落羌人首领彭奚念归附乞伏乾归,乞伏乾归便任命彭奚念为北河州刺史。
  [20]初,帝既亲政事,威权己出,有人主之量。已而溺于酒色,委事于琅邪王道子;道子亦嗜酒,日夕与帝以酣歌为事。又崇尚浮屠,穷奢极费,所亲昵者皆姆、僧尼。左右近习,争弄权柄,交通请托,贿赂公行,官赏滥杂,刑狱谬乱。尚书令陆纳望宫阙叹曰:“好家居,纤儿欲撞坏之邪!”左卫领营将军会稽许营上疏曰:“今台府局吏、直卫武官及仆隶婢儿取母之姓者,本无乡邑品第,皆得为郡守县令,或带职在内,及僧尼乳母,竞进亲党,又受货赂;辄临官领众,政教不均,暴滥无罪,禁令不明,劫盗公行。昔年下书敕群下尽规,而众议兼集,无所采用。臣闻佛者,清远玄虚之神,今僧尼往往依傍法服,五诫粗法尚不能遵,况精妙乎!而流惑之徒,竞加敬事,又侵渔百姓,取财为惠,亦未合布施之道也。”疏奏,不省。
   [20]当初,孝武帝亲自处理国家的政事后,权力与威望出自己手,很有君主的气度。但不久便沉溺于美酒和女色之中,把朝廷的政事统统推给琅邪王司马道子代管。但司马道子也是嗜好喝酒,从早到晚都和孝武帝一起把高歌狂饮当成主要事情。孝武帝又迷信佛教,极端奢侈挥霍,浪费在这方面的钱财很多。他所亲近的人又都是三姑六婆、和尚尼姑,所以他左右的侍从人员,便乘机争权夺利,互相勾结,公开进行贿赂,封官加赏又杂又滥,刑罚惩诫混乱冤错。尚书令陆纳遥望着皇宫叹息着说道:“这么好的一个家,小孩子要把它折腾坏呀!”左卫领营将军会稽人许营呈上一道奏章说:“现在朝廷小吏、军中武官,下至男仆女奴那些不知生父只取母姓的人,本来没有经过官府的考察举荐,却都能当上郡守县令,甚至进入朝中当官,至于那些和尚、尼姑、乳娘等人,更是争先恐后地引进他们的亲朋好友,接受财物贿赂。以至于任用官吏、管辖百姓、政治与教化都没有标准,对无罪之人滥施暴行,当禁当行的法令不明确公布,抢劫、偷盗却公然横行。过去,陛下也曾下令命臣属们知无不言,尽可以规劝讽谏,但是等大家把建议提出来集中到一起呈给陛下时,却没有一个建议被采用。我听说佛是一个清淡、玄妙虚旷的神祗,但是现在的这些和尚尼姑往往虽穿着僧服,却连佛义中最粗浅的教义不淫、不盗、不杀、不说谎、不酗酒这五戒也还不能遵守,更何况精妙的佛法了!而那些受流行的歪风迷惑的人,更是一方面纷纷争相拜佛,一方面又欺凌搜刮黎民百姓,以掠夺来的财产作为实惠,这也不符合佛家`布施'的道理。”奏章呈上之后,没有回音。
  道子势倾内外,远近奔凑;帝渐不平,然犹外加优崇。侍中王国宝以谗佞有宠于道子,扇动朝众,讽八座启道子宜进位丞相、杨州牧,假黄铖,加殊礼。护军将军南平车胤曰:“此乃成王所以尊周公也。今主上当阳,非成王之比;相王在位,岂得为周公乎!”乃称疾不署。疏奏,帝大怒,而嘉胤有守。
  司马道子的权势在朝廷内外都达到极点,远近官员也都前来投靠。孝武帝的心里渐渐有些不高兴,但在表面上对司马道子还是多加优待尊崇。侍中王国宝奸佞而善于谄媚,得到了司马道子的宠爱。他在背地里鼓动朝中众臣,暗示八座重要大臣联名上奏章给孝武帝,请求擢升司马道子为丞相兼任扬州牧,赐给他皇帝诛杀时专用的铜斧,并加以特别尊崇的礼节等。护军将军、南平人车胤说:“这是周成王姬诵尊敬他叔父周公姬旦的办法。而现在主上在位,不能和成王相比,相王处在这地位怎么能成为周公呢!”于是托辞有病,没在奏章上签名。这个奏章呈上后,孝武帝勃然大怒,而夸奖车胤有自己的节操。
  中节侍郎范宁、徐邈为帝所亲信,数进忠言,补正阙失,指斥奸党。王国宝,宁之甥也,宁尤疾其阿谀,劝帝黜之。陈郡袁悦之有宠于道子,国宝使悦之因尼妙音致书于太子母陈淑媛云:“国宝忠谨,宜见亲信。”帝知之,发怒,以他事斩悦之。国宝大惧,与道子共谮范宁出为豫章太守。宁临发,上疏言:“今边烽不举而仓库空匮;古者使民岁不过三日,今之劳扰,殆无三日之休,至有生儿不复举养,鳏寡不敢嫁娶。厝火积薪,不足喻也。”宁又上言:“中原士民流寓江左,岁月渐久,人安其业。凡天下之人,原其先祖,皆随世迁移,何至于今而独不可。谓宜正其封疆,户口皆以土断。又,人性无涯,奢俭由势;今并兼之室,亦多不赡,非其财力不足,盖由用之无节,争以靡丽相高,无有限极故也。礼十九为长殇,以其未成人也。今以十六为全丁,十三为半丁。所在非复童幼之事,岂不伤天理、困百姓乎!谓宜以二十为全丁,十六为半丁,则人无夭折,生长繁滋矣。”帝多纳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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