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已来王子侯者年表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05-05 整理 : 古诗文网

建元已来王子侯者年表 原文:

  制诏御史①:“诸侯王或欲推私恩分子弟邑者②,令各条上③,朕且临定其号名④。”

  太史公曰:盛哉,天子之德!一人有庆,天下赖之⑤。

  〔注释〕
  
  ①“制诏”,皇帝的书面命令。“御史”,此指御史大夫,官名,为三公之一,协助丞相处理政务,并掌纠察弹劾之事,管理国家图籍档案。汉代皇帝颁行制度,用制书。制书的文字都用“制诏某某(三公官名)”开头,加玺封固,再用尚书令印重封,然后颁布州郡。这一制书是武帝元朔二年(公元前一二七年)颁布的。
  ②“诸侯王”,汉代皇子封王,都有自己的封国、官属,其地位相当于周代的诸侯,称诸侯王。“推私恩”,谓推行、施加私人的恩惠。按,汉初规定诸侯王死后,由其嫡子继位,而其他儿子无尺土之封。武帝采纳主父偃的建议,令诸侯王得推行私恩,分地给子弟为侯。从此每一诸侯王国中又分出若干小侯国,诸侯王的势力大大削弱。
  ③“条上”,分列上报。
  ④“朕”,音zhèn,皇帝自称。上古不论贵贱,皆可自称为朕,自秦始皇起,只有皇帝或临朝听政的皇太后才可称朕。
  ⑤“一人有庆,天下赖之”,这两句话本自《书·吕刑》:“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详细注释及译文:

  【译文】

   皇上下诏给御史大夫说:“诸侯王凡有愿意把恩惠推及自己的私亲,分封子弟城邑的,命令他们各自条列上报,朕将临时决定这些王子侯的名号。”

  太史公说:真是伟大啊,天子的圣德!他一人有了喜庆,天下都跟着沾光。


  〔以下注释,参见表文内容顺序〕

  【注释】

  <1>“元光”,汉武帝年号,共六年,公元前一三四年至前一二九年。 <2>“元朔”,汉武帝年号,共六年,公元前一二八年至前一二三年。 <3>“元狩”,汉武帝年号,共六年,公元前一二二年至前一一七年。 <4>“元鼎”,汉武帝年号,共六年,公元前一一六年至前一一一年。 <5>“元封”,汉武帝年号,共六年,公元前一一○年至前一○五年。 <6>“太初”,汉武帝年号,共四年,公元前一○四年至前一○一年。 <7>“兹”,乡邑名,汉时属河间国,当在今河北东南部交河、献县一带,确切地点已不可考。 <8>“河间献王”,即汉景帝子刘德。刘德于景帝前二年(公元前一五五年)受封为河间王,在位二十六年,卒于武帝元光五年(公元前一三○年),其事迹见本书《五宗世家》。“河间”,诸侯王国名,辖境约当今河北献县、交河、东光、阜城、武强等地,都乐城,故治在今献县东南。“献”,谥号。 <9>“坐”,触犯某条刑律,因为某种因由而获罪。 <10>“弃市”,古代在闹市执行死刑,并陈尸示众,表示与众共弃,称为弃市。《汉书·王子侯表》作“自杀”。 <11>“安成”,县名,故治即今江西安福平都镇。《汉书·王子侯表》作“安城”。 <12>“长沙定王”,即汉武帝子刘发。刘发于景帝前二年(公元前一五五年)受封为长沙王,在位二十七年,卒于武帝元光六年(公元前一二九年),其事迹洋见本书《五宗世家》。“长沙”,诸侯王国名,辖境约当今湖南益阳、邵阳以西,衡阳、酃县以北地区,都临湘,即今长沙市。“定”,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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