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卷九十三 志六十八

作者 :书摘天下    时间 : 2014-08-27    整理 : 古诗文网
清史稿·卷九十三 志六十八

  ◎礼十二凶礼二

  皇太子皇子等丧仪亲王以下及公主以下丧仪

  醇贤亲王及福晋丧仪忌辰赐祭葬赐谥

  外藩赐恤品官丧礼士庶人丧礼服制

  皇太子皇子及皇子福晋丧仪皇太子丧仪,有清家法,不立储贰。至乾隆三年,皇次子永琏薨。高宗谕曰:“永琏为朕嫡子,虽未册立,已定建储大计,其典礼应视皇太子行。”礼臣奏言:“皇太子丧礼,会典未载。旧制,冲龄薨,不成服。今议,皇帝素服,辍朝七日。若亲临奠醊,冠摘缨。典丧大臣、奏遣之王公暨皇太子侍从官咸成服,内务府佐领、内管领下护军、骁骑校等成服,以六百人为率,并初祭日除。直省官奉文日,咸摘冠缨素服三日,停嫁娶、辍音乐,京师四十日,外省半之。幼殇例无引幡,今请依雍正时怀亲王丧仪,引幡仍用。外藩额驸、王、公、台吉、公主、福晋、郡主服内来京,男摘冠缨,女去首饰。朝鲜使臣素服七日。金棺用桐木。”启奠帝亲祭酒,奉移亲视送。礼部长官祭轝。初祭内外会集,帝至殡殿奠酒三爵,每奠众一拜,是日除服薙发。将册谥,先期遣告太庙后殿、奉先殿,谥曰端慧。礼成。礼部颁行各省,并牒朝鲜国王,文到率百官素服,军民罢嫁娶、音乐各三日。八年,葬朱华山园寝。

  皇子丧仪,顺治十五年,荣亲王薨,治丧视亲王加厚,葬黄花山园寝。

  康熙中,定制,凡皇子殇,备小式朱棺,祔葬黄花山,唯开墓穴平葬,不封不树。

  雍正六年,皇八子福惠卒,帝辍朝,大内素服各三日,不祭神,诏用亲王礼葬。十三年,追封亲王,谥曰怀。

  乾隆十三年,皇子永琮甫二周薨,帝言:“建储之意,朕虽默定,然未若端慧太子旨已封贮,丧仪应视皇子为优。”大祭亲临奠醊,谥悼敏,后追封哲亲王。

  越二年,皇长子永璜薨,金棺用杉木,其福晋及皇孙绵德等翦发去首饰,成服百日而除,素服二十七月。成服王公大祭日除。礼部以第三日移殡,请辍朝三日,诏改五日,追封定亲王,谥曰安。初祭、大祭并亲临奠醊。

  二十五年,皇三子永璋薨,诏用郡王例治丧,辍朝二日。大内、宗室素服咸五日,不祭神。追封循郡王。

  四十一年,皇十二子永璂薨,诏用宗室公例治丧。嘉庆四年,追封贝勒。

  道光十一年,皇长子奕纬薨,命依皇子例治丧。罢公主、福晋、命妇会集,园寝不建碑,追封贝勒,谥曰隐志。三十年,晋封郡王。

  皇子福晋丧,定制,亲王世子、多罗郡王下及奉恩将军、固伦公主、和硕福晋下及固山格格、奉恩将军妻咸会集。朝供馔筵,午果筵。初祭引幡一,楮币十二万,馔筵二十五,羊十五,酒七尊,读文致祭。绎则陈楮币三千,馔筵十二,羊、酒各七。百日、周年、四时致奠礼同。

  嘉庆十三年,宣宗时为皇次子,其福晋钮祜禄氏薨,帝命即日成服,初祭后除。未分府皇子福晋依亲王福晋例,金棺、座罩皆红色,以无仪仗,特赏金黄色座罩,仪仗仍视亲王福晋例用,旗色用镶白,著为令。

  道光七年,皇长子奕纬福晋瓜尔佳氏薨,罢内外齐集及豫往暂安处接迎。十一年,追封贝勒夫人,诹吉遣官奉纸册往殡所,读文致祭。

  亲王暨福晋等丧仪顺治九年,定亲王丧闻,辍朝三日。世子、郡王二日。后改贝勒以下罢辍朝。敛具,亲王至贝勒采棺,藉五层。贝子至辅国公棺同,藉三层。镇国将军以下朱棺,藉一层。初薨陈仪卫,鞍马、散马亲王十五,世子、郡王各十四,贝勒各十三,贝子各十二,镇国公各十,辅国公各八;镇国将军鞭马七,辅国将军五,奉国将军四,奉恩将军三。府属内外咸成服,大祭日除。内外去冠饰、素服会集,各如其例。镇国将军以下不会丧。公主、福晋、命妇会丧,临时请旨行。凡亲王至辅国公,御祭二,遣官至坟读文致祭。宗人府请赐谥,撰给碑文。工部树碑建亭,贝勒以下碑自建,给葬费有差。镇国将军至奉国将军赐祭二,文一。立碑、予谥,临时请旨。奉恩将军赐祭无文,不立碑,不予谥。

  王至公婚娶之子卒,许陈鞍马,祭品各如其父母例,唯不遣官致祭。未婚娶幼子不造坟。

  凡葬期,亲王期年,郡王七月,贝子以下五月。

  又定亲王福晋以下丧,内外会集如制,陈仪卫从其封爵,亲王福晋、侧福晋、世子福晋御祭一。

  十二年,定下嫁外藩公主丧,御祭一,遣官至茔所读文致祭。

  康熙四年,定贝勒至入八分公予谥请旨行。

  九年,定亲王至辅国公丧,本府官属具丧服,其礼亲王、肃亲王、承泽亲王、敬谨亲王、饶馀亲王、郑亲王、克勤郡王、恪僖贝勒、靖宁贝勒、顾尔马洪贝子、福勒黑公十二支,凡为本支所分者,本身暨府属官、命妇咸具丧服,非本支会丧者摘冠缨,从官如其主,尊属无服。

  五十二年,定贝勒生母薨,治丧如嫡夫人,遣官读文致祭。五十四年,定固伦公主有子孙者,获请建碑予谥。

  雍正四年,遵旨议定嗣后皇帝子孙依五等服制,遇期服伯叔兄弟丧,依例具奏临丧。其诸王以下,不论爵次,遇小功以上丧,会丧成服,期六十日、大功一月、小功七日除。乾隆三年,更定期服大祭日、大功初祭日、小功送殡日除。

  二十一年,谕诸王侧福晋予谥请旨行,予祭不逾一次,罢给祭文。三十六年,定贝勒、贝子、公兼一品职获请予谥,镇国暨辅国将军兼一品职获请赐恤。四十年,定凡侧福晋为王等生母,获请赐祭,降嫡福晋一等。五十六年,镇国公晋昌夫人卒,诏罢赐祭,后仿此。

  嘉庆十七年,贝勒绵{勤心}子奕绶卒,命封为未入八分辅国公,嗣后宗室如追封公,俱作为未入八分,著为令。

  公主以下丧仪,顺治九年,定固伦公主丧视亲王福晋,和硕公主视世子福晋,郡主视郡王福晋,县主视贝勒夫人,郡君视贝子夫人,县君视镇国公夫人。十二年,定下嫁外藩公主至县主并给谕祭文,遣官赴坟读奠。郡君以下,致祭无文。道光二十四年,定公主薨,内务府请旨,如命官为治丧,一切典礼,即会礼部具奏。得旨,再牒各署治办,额驸自行治丧,礼部应将会集处奏闻。公主以下丧,会集临时请旨,如获请,牒宗人府、五旗传行。未釐降受封者,内务府治丧,不会集。

  醇贤亲王及福晋丧仪光绪十六年,醇亲王奕譞薨,定称号曰“皇帝本生考”,帝持服期年,缟素十有一日,辍朝如之。期年内御便殿仍素服。元旦谒堂子,诣慈宁宫,太和殿受朝,并礼服。唯升殿不宣表,乐设不作,罢宗亲、廷臣筵宴。祭文、碑文书皇帝名。初祭、大祭暨奉移园寝并御青袍褂,冠摘缨,亲诣行礼。又定庙制及祭葬,庙中殿宇及正门瓦色,中用黄琉璃,殿脊及正门四围用绿琉璃。祀以天子礼。岁时飨,四仲月朔举行,忌辰躬亲致祭。葬以亲王礼,帝亲制碑文,谥曰贤。三十二年,其福晋叶赫那拉氏薨,称“皇帝本生妣”,丧仪如醇贤亲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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