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颜渊篇第十二(4)

作者 : 孔子的弟子    时间 : 2016-09-21 整理 : 古诗文网

【译文】
孔子说:“只听了单方面的供词就可以判决案件的,大概只有仲由吧。”子路说话没有不算数的时候。

【评析】
仲由可以以“片言”而“折狱”,这是为什么?历来有这样几种解释。一说子路明决,凭单方面的陈述就可以作出判断;二说子路为人忠信,人们都十分信服他,所以有了纠纷都在他面前不讲假话,所以凭一面之辞就可以明辨是非;三说子路忠信,他所说的话决无虚假,所以只听其中一面之辞,就可以断定案件。但无论哪种解释,都可以证明子路在刑狱方面是卓有才干的。

【原文】
12•13 子曰:“听讼(1),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2)乎!”

【注释】
(1)听讼:讼,音sòng,诉讼。审理诉讼案件。
(2)使无讼:使人们之间没有诉讼案件之事。

【译文】
孔子说:“审理诉讼案件,我同别人也是一样的。重要的是必须使诉讼的案件根本不发生!”

【原文】
12•14 子张问政。子曰:“居之无倦,行之以忠。”

【译文】
子张问如何治理政事。孔子说:“居于官位不懈怠,执行君令要忠实。”

【评析】
以上两章都是谈的如何从政为官的问题。他借回答问题,指出各级统治者身居官位,就要勤政爱民,以仁德的规定要求自己,以礼的原则治理国家和百姓,通过教化的方式消除民间的诉讼纠纷,执行君主之令要切实努力,这样才能做一个好官。

【原文】
12•15 子曰:“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1)

【注释】
(1)本章重出,见《雍也》篇第27章。

【原文】
12•16 子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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