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卷十)

作者 : 蒲松龄    时间 : 2013-12-25 整理 : 古诗文网
三生,聊斋志异原文及白话文

【白话文】

        湖南有个人,姑且称之为湖某,能记得前生三世的事。第一世是县令,乡试中作同考官,负责阅卷。有个叫兴于唐的名士,在考试中落第,冤愤而死,拿着自己的考卷到阴司里状告湖某。兴于唐的诉状一投,和他患同一种病死去的冤鬼,成千上万,共同推兴于唐为首领,结成同伙以作响应。湖某便被摄到阴司中,和众鬼对质。阎王问他道:“你既然负责评阅文章,为什么革除名士而录取平庸的人?”湖某叫屈说:“我上面还有主试官,我不过是奉命行事罢了。”阎王便发签,命小鬼去拘拿主考官。过了很久,将主考官拘来,阎王告诉他湖某的辩解,主考官说:“我不过最后汇总,即使有好文章,簾官不推荐,我又怎么知道呢?”阎王道:“这件事你们不能互相推卸责任,都算失职,按律应受笞刑。”刚要施刑,兴于唐不满意,大声鸣起冤来,两阶下的众鬼,万声响应。阎王问兴于唐缘故,兴于唐大声说:“笞刑太轻,应该挖出他们的双眼,以作为不识文章优劣的报应!”阎王不同意,群鬼号叫越发猛烈。阎王说:“他们不是不想得到好文章,只是见识太鄙陋罢了。”众鬼又请求剖出他们的心,阎王迫不得已,只得命小鬼剥去考官的衣服,用刀剖胸剜心。两人滴着鲜血,嘶呀痛叫,众鬼方才高兴。纷纷说:“我们终日在阴间里气愤烦闷,没有一个能出这口气的人。现在多亏兴先生,才消了这口怨气!”于是哄然散去。­
        湖某受刑毕,被押投到陕西,托生为普通百姓的儿子。长到二十多岁,正赶上家乡闹土匪,他被掳入贼寇中。官兵前去剿捕,俘虏了很多人,湖某也夹在里边。心里还想自己不是贼,希望官府能辨认出来释放。等看到大堂上坐着的审判官,年龄也是二十多岁,仔细一看,却是兴于唐。湖某大惊道:“我合该死了!”不长时间,被俘虏的人全部释放了;最后是湖某,审判官不容他申辩,立命杀了。­
        湖某冤魂到阴司中,状告兴于唐。阎王没有立即拘拿兴于唐,等到他官禄享尽,迟至三十年后才勾来阴司,两人当面对质。兴于唐因乱杀人命,被法托生为畜牲;考察湖某生前的行为,曾打过父母,罪行和兴于唐均等,也罚作畜牲。湖某恐怕来世再遭报应,请求托生个大畜牲。阎王便判他托生为大狗,兴于唐为小狗。大狗生在顺天府的一个市场中。一天,大狗卧在街头,有个南方来客牵着一条金毛狗,只有狐狸那样大。大狗仔细一看,正是兴于唐。心里轻视它小,一口咬住了它。没想到小狗反咬住了大狗的喉咙,吊在大狗的脖子底下,像个铃铛一样。大狗嗥叫着翻滚扑腾,市场上的人怎么也分解不开,不一会,两条狗都死了,又一块到阴司打官司,各说各理。阎王说:“像这样冤冤相报,何时算了!现在我为你们和解。”于是判兴于唐来世做湖某的女婿。­
        此后,湖某又托生到庆云。二十八岁时,考中举人,生了一个女儿,长得十分文静漂亮。世族大家争着提亲,湖某一概不答应。一次他偶然经过邻郡,正赶上学使定等公布岁试考卷,一个姓李的列一等卷第一名,就是兴于唐。湖某将李生请到旅舍,殷勤招待。打听他的家庭情况,知道还没成亲,便将女儿许给了他。人们都说湖某爱才,却不知这是前世的姻缘。不久,李生将湖某的女儿娶了去,两个人感情很好。但李生常常依仗着自己的才气,慢待老丈人,经常一年都不到丈人门上。湖某也忍了下来。后来,李生中年失意,屡考不中,湖某千方百计替他夤缘,才使他科考得志,如愿以偿。从此以后,翁婿和好亲如父子一般。­

【原文】
  湖南某,能记前生三世。一世为令尹,闱场入帘。有名士兴于唐被黜落,愤懑而卒,至阴司执卷讼之。此状一投,其同病死者以千万计,推兴为首,聚散成群。某被摄去对质。阎王问曰:“尔既衡文,何得黜佳士而进凡庸?”某辨曰:“上有总裁,某不过奉行之耳。”阎罗即发一签,往拘主司。勾至,阎罗即述某言。主司曰:“某不过总其大成;虽有佳章,而房官不荐,吾何由见之?”阎罗曰:“此不得相诿,其失一也,例合答。”方将施刑,兴不满志,戛然大号;两墀诸鬼,万声鸣和。阎罗问故,兴抗言曰:“笞罪太轻,是必掘其双睛,以为不识文字之报。”阎罗不肯,众呼益厉。阎罗曰:“彼非不欲得佳文,特其所见鄙耳。”众又请剖其心。阎罗不得已,使人褫去袍服,以白刃劙胸,两人沥血鸣嘶。众始大快,皆曰:“吾辈抑郁泉下,未有能一伸此气者;今得兴先生,怨气都消矣。”哄然而散。
  某受剖已,押投陕西为庶人子。年二十余,值土寇大作,陷入盗中。有兵巡道往平贼,俘掳其众,某亦在中。心犹自揣非贼,冀可辩释。及见堂上官亦年二十余,细视则兴也。惊曰:“吾合休矣!”既而俘者尽释,惟某后至,不容置辨,立斩之。某至阴司投状讼兴。阎罗不即拘,待其禄尽。
  迟之三十年兴方至,面质之。兴以草菅人命罚作畜。稽某所为,曾挞其父母,其罪维均。某恐后世再报,请为大畜。阎罗判为大犬,兴为小犬。某生于顺天府市肆中。一日卧街头,适有客自南携金毛犬来,大如狸。某视之,兴也。心易其小,龁之。小犬咬其喉下,系缀如铃。大犬摆扑嗥窜,市人解之不得。两犬俱毙。
  并至阴司,互有争论。阎罗曰:“冤冤相报,何时可已?今为若解之。”乃判兴来世为某婿。某生庆云,二十八举于乡。生一女,娴静娟好,世族争委禽焉;皆不许。过临郡,值学使发落诸生,其第一卷李生;即兴也。遂挽至旅舍优待之。问其家适无偶,遂订姻好。人皆谓怜才,而不知其有夙因也。及完娶,相得甚欢。然婿恃才辄侮翁,恒隔岁不一至其门。翁亦耐之。后婿中岁淹蹇,苦不得售,翁为百计营谋,始得连捷。从此和好如父子焉。
  异史氏曰:“一被黜而三世不解,怨毒之甚至此哉!阎罗之调停固善;然墀下千万众,如此纷纷,毋亦天下之爱婿,皆冥中之悲鸣号动者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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