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狗

作者 : 蒲松龄    时间 : 2013-12-03 整理 : 古诗文网
野狗·聊斋志异原文及译文

【原文】
野狗
    于七之乱[1],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自山中窜归。值大
    兵宵进[2],恐罹炎昆之祸[3],急无所匿,僵卧干死人之丛,诈作尸。兵过既尽,未敢遽出。忽见阙头断臂之尸[4],起立如林。内一尸断首犹连肩上,口中作语曰:“野狗子来,奈何?”群尸参差而应曰[5]:“奈何!”俄顷,蹶然尽倒[6],遂寂无声。李方惊颤欲起,有一物来,兽首人身,伏啮人首,遍吸其脑。李惧,匿首尸下。物来拨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尸而移之,首见。李大惧,手索腰下,得巨石如碗,握之。物俯身欲龁。李骤起,大呼,击其首,中嘴。物嗥如鸱[7],掩口负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视之,于血中得二齿,中曲而端锐,长四寸余。怀归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于七之乱:指清顺洽年间山东半岛地区于七领导的一次颇具规模的农民起义,自首事至失败,起伏持续达十五年之久。于七,名乐吾,字孟熹,行七。明崇祯武举人,山东栖霞县人。顺治五年 (1648),他领导起义农民占据锯齿山。七年(1650),攻宁海,杀死登州知州。后清政府笼络招抚,授于七栖霞把总。顺治十八年(1661),于七不堪压迫,再度起事,以锯齿、昆嵛、鳌、招虎诸山为根据地,活动范围及于栖霞、莱阳、文登、福山、宁海等县。清廷命禁军及山东总督统兵会剿。康熙元年 (1662)春,于七溃围逃去。起义失败后,清廷株连兴狱,对该地区人民进行血腥屠杀。事见 《清史稿》、《山东通志》、《续登州府志》、《栖霞县志》等书有关记载。
     [2]大兵宵进:围剿义军的清兵夜间进发。大兵,指清政府军队。
     [3]炎昆之祸:玉石俱焚之灾,比喻不加区别,滥肆杀戮。《尚书·胤征》:“火炎昆岗,玉石俱焚。”昆岗,就是昆仑山,产玉。
     [4]阙:通缺。
     [5]参差 (cēn-cī)而应:七嘴八舌地附和。参差,不齐貌。
     [6]蹶然: 僵仆貌。
     [7]物嗥 (háo嚎)如鸱:怪物发出猫头鹰般的叫声。嗥,号叫,一般指兽类。鸱,鸱鸮,猫头鹰。
   
【译文】
于七作乱时,杀人如麻。乡民李化龙从山中躲避归来,正好碰上官兵夜里行军,李化龙害怕官兵好坏人不分,自找惹祸,急乱中找不到地方躲藏,便直挺挺躺在死人堆里,诈作死尸。官兵队伍过尽,也没敢冒然出来。这时,忽然发现一些缺头断臂的尸体,其中一个尸身上的断头还连在肩上,口中说道:“野狗子来了怎么办?”其他尸首参差不齐地应声说道:“怎么办?”不久,忽然,他们都倒在地上,于是便寂静无声。李化龙正在惊战想起身逃走时,有一物来到这里,兽的头,人的身,趴在那里啃人头,一个接一个吸尽人的脑浆。李非常害怕,便把头藏在尸首下面。这怪物来到李的跟前,拨弄着李的肩背,来找李的头。李使劲往尸首下面钻,使它得不到。怪物于是推开覆盖的尸休,搬动着尸体寻找,终于了露出了李的脑袋。李大惊,手摸在腰下找到一块石头,如同碗大,用手握住石头,等怪物伏下身来准备啃李的脑袋时,李突然跳起身来,大声呼叫,狠打怪物的头,击中了怪物的嘴。怪物号叫声如同猫头鹰,捂着嘴忍着痛逃走了,把血吐在大路上,李就近去察看,从血中得到两颗牙齿,中间弯曲头上尖锐,长有四寸多。李化龙拾起带回去给人家看,家人都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怪物。
来源栏目: http://www.shuzhai.org/gushi/liaozhai/
本文链接: http://www.shuzhai.org/gushi/liaozhai/12833.html
转载分享本站内容,请保留文章来源信息和原文链接!

本文标签:野狗,聊斋志异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