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命解

作者 : 孔子门人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10-24 整理 : 古诗文网
【原文】
鲁哀公问于孔子曰:“人之命与性何谓也?”
孔子对曰:“分于道谓之命①,形于一谓之性。化于阴阳,象形而发谓之生,化穷数尽谓之死。故命者,性之始也;死者,生之终也。有始则必有终矣。
“人始生而有不具者五焉:目无见,不能食,不能行,不能言,不能化。及生三月而微煦②,然后有见。八月生齿,然后能食。三年囟合,然后能言。十有六而精通,然后能化。阴穷反阳,故阴以阳变;阳穷反阴,故阳以阴化。是以男子八月生齿,八岁而龀③。女子七月生齿,七岁而龀,十有四而化。一阳一阴,奇偶相配,然后道合化成。性命之端,形于此也。”
公曰:“男子十六精通,女子十四而化,是则可以生民矣。而礼男子三十而有室,女子二十而有夫也,岂不晚哉?”
孔子曰:“夫礼言其极,不是过也。男子二十而冠,有为人父之端。女子十五许嫁,有逋人之道。于此而往,则自婚矣。群生闭藏乎阴,而为化育之始。故圣人因时以合偶男女,穷天数也。霜降而妇功成,嫁娶者行焉。冰泮④而农桑起,婚礼而杀于此。男子者,任天道而长万物者也。知可为,知不可为;知可言,知不可言;知可行,知不可行者。是故审其伦而明其别⑤,谓之知,所以效匹夫之德也。女子者,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理者也,是故无专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幼从父兄,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言无再醮⑥之端。教令不出于闺门,事在供酒食而已。无阃外之非仪也,不越境而奔丧。事无擅为,行无独成,参知而后动,可验而后言。昼不游庭,夜行以火,所以效匹妇之德也。”
孔子遂言曰:“女有五不取:逆家子者,乱家子者,世有刑人子者,有恶疾子者,丧父长子。妇有七出,三不去。七出者:不顺父母者,无子者,淫僻者,嫉妒者,恶疾者,多口舌者,窃盗者。三不去者:谓有所取无所归,一也。与共更三年之丧,二也。先贫贱,后富贵,三也。凡此,圣人所以顺男女之际,重婚姻之始也。”
【注释】
①分于道谓之命:旧注:“分于道,谓始得为人。”意思是说从“道”中分离出来,成了独立的人。
②微煦:眼珠能微微转动。
③龀(chèn):指儿童换乳牙。
④冰泮:冰溶解。旧注:“泮,散也。正月农事起,蚕者采桑。”
⑤审:明察。伦:类别。
⑥再醮:改嫁。旧注:“始嫁言醮。礼无再醮之端,统言不改事人也。”

本文标签:本命解,孔子家语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