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卷三十四·梁统列传(4)

作者 : 范晔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10-30 整理 : 古诗文网

       书得奏御,冀闻而密遣掩捕著。著乃变易姓名,后托病伪死,结蒲为人,市棺殡送。冀廉问知其诈,阴求得,笞杀之,隐蔽其事。学生桂阳刘常,当世名儒,素善于著,冀召补令史以辱之。时,太原郝絜、胡武,皆危言高论,与著友善。先是,絜等连名奏记三府,荐海内高士,而不诣冀,冀追怒之,又疑为著党,敕中部官移檄捕前奏记者并杀之,遂诛武家,死者六十余人。絜初逃亡,知不得免,因舆榇奏书冀门。书入,仰药而死,家乃得全。及冀诛,有诏以礼祀著等。冀诸忍忌,皆此类也。
       不疑好经书,善待士,冀阴疾之,因中常侍白帝,转为光禄勋,又讽众人共荐其子胤为河南尹。胤一名胡狗,时年十六,容貌甚陋,不胜冠带,道路见者,莫不蚩笑焉。不疑自耻兄弟有隙,遂让位归第,与弟蒙闭门自守。冀不欲令与宾客交通,阴使人变服至门,记往来者。南郡太守马融、江夏太守田明,初除,过谒不疑,冀讽州郡以它事陷之,皆髡笞徙朔方。融自刺不诛,明遂死于路。
       永兴二年,封不疑子马为颍阴侯,胤子桃为城父侯。冀一门前后七封侯,三皇后,六贵人,二大将军,夫人、女食邑称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余卿、将、尹、校五十七人。在位二十余年,究极满盛,威行内外,百僚侧目,莫敢违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亲豫。
       帝即不平之。延熹元年,太史令陈授因小黄门徐璜,陈灾异日食之变,咎在大将军,冀闻之,讽洛阳令收考授,死于狱。帝由此发怒。
       初,掖庭人邓香妻宣生女猛,香卒,宣更适梁纪。梁纪者,冀妻寿之舅也。寿引进猛入掖庭,见幸,为贵人,冀因欲认猛为其女以自固,乃易猛姓为梁。时猛姊婿邴尊为议郎,冀恐尊沮败宣意,乃结刺客于偃城,刺杀尊,而又欲杀宣。宣家在延熹里,与中常侍袁赦相比,冀使刺客登赦屋,欲入宣家。赦觉之,鸣鼓会众以告宣。宣驰入以白帝,帝大怒,遂与中常侍单超、具瑗、唐衡、左悺、徐璜等五人成谋诛冀。语在《宦者传》。
       冀心疑超等,乃使中黄门张惲入省宿,以防其变。具瑗敕吏收惲,以辄从外入,欲图不轨。帝因是御前殿,召诸尚书入,发其事,使尚书令尹勋持节勒丞郎以下皆操兵守省阁,敛诸符节送省中。使黄门令具瑗将左右厩驺、虎贲、羽林、都候敛戟士,合千余人,与司隶校尉张彪共围冀第。使光禄勋袁盱持节收冀大将军印绶,徙封比景都乡侯。冀及妻寿即日皆自杀。悉收子河南尹胤、叔父屯骑校尉让,及亲从卫尉淑、越骑校尉忠、长水校尉戟等,诸梁及孙氏中外宗亲送诏狱,无长少皆弃市。不疑、蒙先卒。其它所连及公卿、列校、尉刺史、二千石死者数十人,故吏宾客免黜者三百余人,朝廷为空,惟尹勋、袁盱及廷尉邯郸义在焉。是时事卒从中发,使者交驰,公卿失其度,官府市里鼎沸,数日乃定,百姓莫不称庆。
       收冀财货,县官斥卖,合三十余万万,以充王府,用减天下税租之半。散其苑囿,以业穷民。录诛冀功者,封尚书令尹勋以下数十人。
       论曰:顺帝之世,梁商称为贤辅,岂以其地居亢满,而能以愿谨自终者乎?夫宰相运动枢极,感会天人,中于道则易以兴政,乖于务则难乎御物。商协回天之势,属雕弱之期,而匡朝恤患,未闻上述,憔悴之音,载谣人口。虽舆粟盈门,何救阻饥之厄;永言终制,未解尸官之尤。况乃倾侧孽臣,传宠凶嗣,以致破家伤国,而岂徒然哉!
       赞曰:在河西佐汉,统亦定算。褒亲幽愤,升高累叹。商恨善柔。冀遂贪乱。

【译文】

后汉书卷三十四 梁统列传第二十四/全文翻译、白话文(梁统、梁冀)

梁统传,梁统,字仲宁,安定乌氏人。他的祖先是晋国大夫梁益耳。梁统的祖父叫子都,从河东迁居北地,子都的儿子梁桥,凭着千万家产迁居茂陵,到哀帝、平帝末年,回到安定。梁统性格刚毅,喜好法律。开始在州郡做官。
更始二年(24),召补中郎将,派他到氵京州,授职酒泉太守。更始失败后,赤眉军进入长安,梁统与窦融以及各郡守起兵保卫本境,大家商议要立一个统帅。开始按位次排列,大家推选梁统,梁统坚决推辞道:“从前陈婴不肯做王,因为老母在世。现在我内有尊亲,又德薄能少,的确不能胜任。”于是大家选窦融做河西大将军,以统做武威太守。梁统的政治主张严猛,威信达到邻郡。
建武五年(30),梁统等各派使者随窦融长史刘钧到朝廷进贡,希望到达皇帝临时驻地,皇帝下诏加封梁统为宣德将军。
八年(33)夏,光武帝亲自征讨隗嚣,梁统与窦融等带着兵士与光武会合。等到隗嚣失败后,光武封梁统为成义侯,统的胞兄梁巡、堂弟梁腾并为关内侯。封梁腾为酒泉的典农都尉,全部遣回河西。
十二年(37),梁统与窦融等都到京师,凭列侯身份到朝廷,又封为高山侯,拜太中大夫,封四个儿子做郎。梁统在朝廷,多次上奏对国家有利的事。他认为法令太轻,坏人就会增多,应该加重刑罚,遵照旧典办事。于是上疏道:“臣下见过元、哀二帝轻判特殊的刑罚,处理一百二十三件事,亲手杀人的减死刑一等,从此以后,立下了标准,所以人们轻易犯法,官吏随便杀人。“臣下听说立君的道理,以仁义为主,仁者才能爱护人民,义者政治才能得到治理,爱人民就应除去残暴,整理政治就应除去叛乱。刑罚在于适中,不能太轻,因此五帝有流、殛、放、杀等办法,三王有大辟、刻肌肤等做法。孔子说:‘仁者必有勇。’又说:‘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汉高帝受天命诛暴秦,平定天下,约法三章,的确十分恰当。汉文帝主张宽惠,以柔克刚,处在太平之世,除省肉刑、相坐之法,别的都依旧章办事。汉武帝时正是中国强盛之时,财力有余,征伐远方,调兵多次,一些豪杰违犯禁令,奸吏钻法律的空子,所以对首犯及窝藏犯极其重视,对胁从者也应法办,用来破除朋党,惩罚隐匿不报之人。汉宣帝聪明正直,统治天下,臣下按法办事,没有错误,照先典办事,天下得到治理。到了哀帝、平帝继位,时间不长,办案不多,丞相王嘉随便改动先帝的旧法,几年之内,出了百多件事,有的不近情理,有的不能满足民心。现在我把一些对政体有害的地方陈述在左边:“臣下想到陛下品德高尚,权宜时势,拨乱反正,功劳超过文王武王,品德与高皇帝相通,不应按照末代衰微的轨迹行事。应该明察利害,考量得失,责成官吏,择善而从,定出不变的典章,作为后代的法则,那么天下就太幸运了。”事情下达到三公、廷尉那里,大家认为严刑峻法,不是明王当前的急务,旧法施行日久,不是一个早晨改得好的。梁统所提,不宜采纳。梁统又上书道“:官吏们认为我所说的,不可实行。回想臣之所奏,不能叫作严刑。我是说汉高帝以后,到孝宣帝,他们所施行的,多合经传。今天应针对实际,参验过去,遵照旧典,改也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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