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志(中之下)(4)

网址 : www.shuzhai.org 时间 : :2013-10-03 整理 : 古诗文网

  哀帝建平四年四月(1),山阳湖陵雨血(2),广三尺,长五尺,大者如钱,小者如麻子。后二年,帝崩,王莽擅朝,诛贵戚丁、傅,大臣董贤等皆放徙远方(3),与诸吕同象。诛死者少,雨血亦少(4)。
  (1)建平四年:前3年。 (2)山阴:郡名。治昌邑(在今山东金乡西北)。湖陵:县名。在今山东鱼台东南。(3)董贤:本书《佞幸传》有其传。(4)以上言赤眚赤祥。传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恒寒,厥极贫。时则有鼓妖,时则有鱼孽。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疴,时则有黑眚黑祥。惟火沴水。”
  “听之不聪,是谓不谋”,言上偏听不聪,下情隔塞,则不能谋虑利害,失在严急,故其咎急也。盛冬日短,寒以杀物,政促迫,故其罚常寒也。寒则不生百谷,上下俱贫,故其极贫也。君严猛而闭下,臣战栗而塞耳,则妄闻之气发于音声,故有鼓妖。寒气动,故有鱼孽。雨以龟为孽,龟能陆处,非极阴也;鱼去水而死,极阴之孽也。于《易》坎为豕,豕大耳而不聪察,听气毁,故有豕祸也。一曰,寒岁豕多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耳者,故有耳疴。水色黑,故有黑眚黑祥。凡听伤者病水气,水气病则火沴之。其极贫者,顺之,其福曰富。刘歆听传曰有介虫孽也,庶徽之恒寒。刘向以为春秋无其应,周之末世舒缓微弱,政在臣下,奥(燠)暖而已,故籍(藉)秦以为验(1)。秦始皇帝即位尚幼,委政太后,太后淫于吕不韦及嫪毐(2),封毐为长信侯,以太原郡为毐国,宫室苑囿自恣,政事断焉。故天冬雷,以见阳不禁闭,以涉危害,舒奥(燠)迫近之变也。始皇既冠,毐惧诛作乱,始皇诛之,斩首数百级,大臣二十人,皆车裂以徇,夷灭其宗,迁四千余家于房陵(3)。是岁四月,寒,民有冻死者。数年之间,缓急如此,寒奥(燠)辄应,此其效也。刘歆以为大雨雪,及未当雨雪而雨雪,及大雨雹,陨霜杀叔(菽)草,皆常寒之罚也。刘向以为常雨属貌不恭。京房《易传》曰:“有德遭险,兹谓逆命,厥异寒。诛过深(4),当奥(燠)而寒,尽六日,亦为雹。害正不诛,兹谓养贼,寒七十二日,杀蜚(飞)禽。道人始去兹谓伤(5),其寒物无霜而死,涌水出。战不量敌,兹谓辱命,其寒虽雨物不茂。闻善不予,厥咎聋。”
  (1)籍:通“藉”借也。(2)吕不韦:战国末年秦相。《史记》有《吕不韦传》。嫪毐(lào ǎi):吕不韦的舍人,后被秦王政处死。《吕不韦传》记其事。(3)房陵:县名。今湖北房县。(4)诛:其下疑有“罚”字。王先谦曰:“《晋》《宋志》‘诛’下有‘罚’字。其下文云‘诛罚过深之应’,明此脱罚字。”(5)道人:有道之人。
  桓公八年“十月(1),雨雪”。周十月,今八月也,未可以雪,刘向以为时夫人有淫齐之行,而桓有妒媢之心(2),夫人将杀(3),其象见(现)也。桓不觉寤(悟),后与夫人俱如齐而杀死。凡雨,阴也,雪又雨之阴也,出非其时,迫近象也。董仲舒以为象夫人专恣,阴气盛也。
  (1)桓公八年:前704年。(2)媢(mào):嫉妒。师古曰:“媢谓夫妒妇也。”(3)夫人将杀:谓欲杀桓公。
  釐公十年“冬,大雨雪(1)”。刘向以为先是釐公立妾为夫人,阴居阳位,阴气盛也。《公羊经》曰“大雨雹”。董仲舒以为公胁于齐桓公,立妾为夫人,不敢进群妾,故专壹之象见(现)诸雹,皆为有所渐胁也(2),行专壹之政云。
  (1)釐公十年:前650年。(2)渐胁:谓阴气渐胁。
  昭公四年“正月,大雨雪(1)。”刘向以为昭取(娶)于吴而为同姓(2),谓之吴孟子(3)。君行于上,臣非于下。又三家已强,皆贱公行,慢侮之心生。董仲舒以为季孙宿任政,阴气盛也(4)。
  (1)昭公四年:前538年。(2)吴:春秋时吴国。同姓:姬姓。(3)吴孟子:师古曰:“《周礼》同姓不为婚,故讳不称吴姬,而云孟子也。”(4)季孙宿:季武子。
  文帝四年六月(1),大雨雪。后三岁,淮南王长谋反(2),发觉,迁,道死(3)。京房《易传》曰:“夏雨雪,戒臣为乱。”
  (1)文帝四年:前176年。 (2)淮南王长:本书卷四十四有传。(3)道死:迁于蜀,未至而死于雍,故曰道死。
  景帝中六年三月(1),雨雪。其六月,匈奴入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二千余人。明年,条侯周亚夫下狱死(2)。
  (1)景帝中六年:前144年。(2)周亚夫:周勃之子。本书卷四十有其传。
  武帝元狩元年十二月(1),大雨雪,民多冻死。是岁淮南、衡山王谋反(2),发觉,皆自杀。使者行郡国,治党与,坐死者数万人。
  (1)元狩元年:前122年。 (2)淮南、衡山王:本书卷四十四有其传。
  元鼎二年三月(1),雪(2),平地厚五尺。是岁御史大夫张汤有罪自杀(3),丞相严青翟坐与三长史谋陷汤(4),青翟自杀,三长史皆弃市。
  (1)元鼎二年:前115年。 (2)雪:此字上疑有“雨”字。(3)张汤:本书有其传。(4)严青翟:庄青翟。班氏因避汉明帝讳,改庄为严。三长史:朱买臣为丞相长史,王朝、边通皆守丞相长史。
  元鼎三年三月水冰(1),四月雨雪,关东十余郡人相食(2)。是岁,民不占缗钱有告者(3),以半界之(4)。
  (1)元鼎三年:前114年。 (2)关东:指函谷关以东地区。(3)占:自报。告:告发;检举。(4)以半界之:以没收的钱财之半数,给予告发者。畀(bì):给予;付与。
  元帝建昭二年十一月(1),齐楚地大雪,深五尺。是岁魏郡太守京房为石显所告(2),坐与妻父淮阳王舅张博、博弟光劝视(示)淮阳王以不义,博要(腰)斩,光,房弃市,御史大夫郑弘坐免为庶人。成帝即位,显伏辜,淮阳王上书冤博(3),辞语增加(4),家属徒者复得还。
  (1)建昭二年:前37年。(2)魏郡:郡名。治邺县(在今河北磁县南)。石显:本书《佞幸传》有其传。(3)冤博:为张博鸣冤。(4)辞语增加:意谓夸张不实之词(此谓受冤之情)。
  建昭四年三月(1),雨雪,燕多死。谷永对曰:“皇后桑蚕以治祭服,共(恭)事天地宗庙,正以是日疾风自西北,大寒雨雪,坏败其功,以章不乡(向)(2)。宜齐(斋)戒辟(避)寝,以深自责,请皇后就宫,鬲(隔)闭门户,毋得擅上(3)。且令众妾人人更进,以时博施。皇天说(悦)喜,庶几可以得贤明之嗣。即不行臣言,灾异俞(愈)甚,天变成形,臣虽欲复捐身关策,不及事已(4)。”其后许后坐祝诅废(5)。
  (1)建昭四年:“建始四年”之误。王念孙曰:“建昭四年,当为成帝建始四年。今本作建昭者,涉上文元帝建昭二年而误,又脱成帝二字。据下文云‘其后许后坐祝诅废’,则为成帝时事明矣。且下文‘阳朔四年’上无成帝二字,即蒙此文而省也。‘三月’本作四月,……《成纪》云‘建始四年夏四月雨雪。’此尤其明证。”(2)以章不乡(向):言不当天心(师古说)。(3)擅上:谓辄至帝处。(4)虽欲复捐身关策,不及事已:虽欲不顾己身而关说献策,也来不及了。(5)许后:成帝皇后。本书《外戚传》有传。祝诅:诉于鬼神,使降福于所憎之人。
  阳朔四年四月(1),雨雪,燕雀死。后十六年,许皇后自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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